
全民發紅包 人人過好年
行政院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今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消費券政策方向及規劃情形(含經費來源、使用限制、防偽功能及是否排富)」作報告時回答立委質詢表示,目前設計消費券發放的時間為2009年1月19日,即農曆春節前1星期左右。算算時間正好給大家辦年貨過好年。
陳添枝說,消費券因涉及印製作業和立法程序,時間非常緊迫。如果農曆春節前1天才發,發放地點一定被擠爆。如果春節前1星期開始發放,雖然還是發不完,但有急需的民眾可以先行領取,其他人等過完農曆年後再領取。
不過,立法院國民黨團表示,只要民進黨團不配合,立法計畫很難在農曆年前完成,馬政府的德政極可能是項「不可能的任務」。民進黨團表示,要等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送到立法院,再決定如何處理。
而學者也提醒:這次消費券全民有獎,完全將財政紀律拋諸腦後,很難不讓大多數民眾不支持;但民眾不要忘了,這筆錢是舉債而來,下一代早晚得代為償還,「大慷子孫之慨」才是消費券政策真正的背後意涵。只是,面對迅速下探的景氣寒冬,也只好對於急遽攀升的政府債務「視而不見」。
更重要的是,消費券用完後靠啥繼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