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力霸集團金融弊案,23日凌晨遭聲押的亞太固網副董事長王令台及兩名財務副總經理陳明海、徐正雄,經合議庭一個上午審理,裁定3人收押禁見。王令台也是繼王令一後,第二個遭聲押的王家子女。
檢調偵辦力霸案,為釐清亞太固網疑涉背信、掏空的不法事證,調查局北機組22日將王令台及公司財務高層主管共6人約談到案,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王令台及兩名財務副總經理陳明海、徐正雄涉犯重罪且有串供滅證之虞,2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另3名被告獲交保。
這次到案者包括王令台、徐正雄、陳明海、財務長王霞雲、主計處協理洪日爛、財務課副課長劉美玲,劉美玲、洪日爛、王霞雲分別被諭令10萬、30萬、20萬元交保;6人遭強制處分後,力霸案被告人數已增為14人。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指出,為偵辦亞太固網、中華商業銀行是否涉及不法,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北機組,就亞太固網部份約談王令台6人。
檢調查出,力霸、嘉食化及亞太固網,近年來負債比逐年攀升,但會計師在簽證時,均未在查核意見中詳述,涉嫌協助隱匿假帳。
專案人員發現,力霸集團旗下的人頭子公司與力霸、嘉食化、亞太固網間的公司債買賣金額約為100億元,轉投資約為57億元,非常規交易90餘億元,此外,亞太固網也與力霸子公司從事黃豆、玉米等大宗貨物買賣,部分交易是「預付款項後,貨品無到貨」,疑為假交易。
據中央社報導,王令台向檢方供稱,亞太固網的財務並非他主管範圍,關於亞太固網投資力霸公司債,也不知情,過去也從未介入,全都是父親王又曾主導。
但到案的其他被告坦承,公司簽報重大投資計畫及資金調動,都是先由財務部門擬簽呈逐級上簽,經「最上面」同意後,交由主計處撥錢執行。
由於被告間說法差異過大,加上檢調先前搜索扣得的事證,均指向王家主導亞太固網從事非常規交易,檢察官俞秀端訊後認為,王令台、陳明海及徐正雄介入甚深、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被告間有串供滅證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禁見。
根據金管會提供給檢調的資料,亞太固網在6年前募資600億元,105億元權利金付給政府,200億元花在固網與行動網路的布建,剩下的300億元卻流向不明,由於亞太固網成立的兩家轉投資公司鼎森與宏森,曾有多次利用關係人交易,檢調懷疑亞太固網流向不明的資金,可能因這兩家公司用不實交易與內線交易等手法被轉移挪用。
另外,檢方今日針對中華商業銀行涉及背信部分,傳喚證人到案。專案小組表示,上午所傳喚的證人並不包括王家人在內,但下午將有另一波約談行動,今天的動作主要是要釐清力霸集團相關企業利用發行公司債,透過中華商銀賣給授信戶的過程及交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