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領風騷?

 且看今朝!   

新聞評論

回首頁
大千世界
餐飲旅遊
音樂娛樂
藝術文學
運動休閒
百業達人
企業網路
學校社團
 
 
 
  » 新聞評論  2007-05-09 行政院院會通過中正紀念堂改名「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

行政院院會通過中正紀念堂改名「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

TVBS_N

(中央社)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表示,教育部將「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編制表報院,行政院四月已核定,等教育部發布後就可掛牌。

陳美伶上午在院會記者會表示,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將轉型為「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行政院在四月十三日已核定組織規程、編制表,定位為四級機關,送立法院備查即可;原「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需配合廢止,以符法制,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廢止。

至於台灣民主紀念館何時掛牌?陳美伶說,今天通過廢止案後,將由教育部發布組織規程,並進行掛牌作業。

陳美伶說,教育部認為,中正紀念堂園區是學運、社運發源地,深具民主紀念意義,為推廣台灣民主教育,並做為民主發展相關人物、史料、活動等文件資料展示場所,依照社會教育法規定,認為中正紀念堂組織和定位屬於社教機構,因此定名「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

媒體追問,如果立法院不通過廢止案,是否出現組織條例和組織規程同時存在的狀況,政院如何處理?陳美伶說,「沒有所謂不過的問題」,因為四級機關位階不需要組織條例。

陳美伶補充說,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目前是三級機關,組織改造後,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已明訂三級和四級機關都不需要組織條例,只要組織規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