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月一日起 替代役役期縮短為一年二個月
內政部役政署昨天宣布,七月一日起,替代役役期縮短為一年二個月,可溯及既往。也就是說,服替代役的常備體位役男服滿一年四個月,或替代役體位服滿一年兩個月的役男,可提前在七月一日退伍。
明年常備役役期縮為一年,替代役是否也會跟進?役政署副署長涂其梅表示,如果國防部確定常備役要縮短一年,替代役也肯定會縮短成一年。因此,從明年元旦起,服替代役的常備體位役期將縮短成一年二個月,而替代役體位的役期則變成一年。
我國「兵役法」原本規定的役期是一年十個月,由於國防部新頒布國軍義務役官兵役期,從七月一日起調整為一年兩個月,等於提前八個月退伍;目前服役約兩萬名替代役男,也跟著比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