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六大工商團體將提出稅改方案 要求調降綜所稅、營所稅與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
由於財政部長何志欽十二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在物價上漲年增率超過10% 時,課稅級距必須調整,但還要等行政院主計處最後詳細的數字才能確定,最快在2008年1月1日實施。國內六大工商團體準備在十二月初提出稅改方案,要求調降綜所稅、營所稅與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會兼顧財政收入、效率與公平面,最快在明年一月底前提出完整的方案。財政部不希望這項稅改方案變成選舉前喊價的議題,因此綜所稅、營所稅的最後調整方案,對於經濟成長與稅收損失的影響,最快明年一月底前提出來。他強調,這個方案的前提是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九十八年底落日,在稅收不變的前提下,同時兼顧效率與公平面,無論工商團體或稅改聯盟的意見都會聽取。
由於綜所稅、營所稅與未分配盈餘加徵10%等三者有連動關係,若財政部調降營所稅率至17.5%,未來亦將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那麼綜所稅也必須跟著調降,以免綜所稅與營所稅之間的差距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