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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評論  2006-10-03 SOGO案偵結,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及國票金控前董事長林華德等四人起訴求刑;吳淑珍、陳哲男、張景森未涉不法逕行簽結。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SOGO案,將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及國票金控前董事長林華德等四人起訴求刑;並認定第一夫人吳淑珍持用的禮券是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轉贈,吳淑珍沒有介入經營權,逕行簽結。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經建會前副主委張景森,檢方認為都未涉不法,一併簽結。

第一家庭收受禮券風波,社會高度質疑第一家庭的清廉,同時引爆陳水扁總統執政危機;但檢方認為吳淑珍在SOGO經營權轉移過程只牽涉三個間接事證,即她見了買家之一的寒舍集團總裁蔡辰洋、見了入主SOGO的徐旭東,及用了李恆隆轉贈的禮券。

據調查,黃芳彥在認識李恆隆之後陸續取得近三百萬元禮券;九十一年九月和九十二年二月,黃芳彥並先後被邀請參加寒舍公司和遠東集團的餐會,協調SOGO的經營權。檢方指責黃芳彥明知李恆隆「別有所圖」,卻「泰然」收下SOGO禮券等厚禮,行為不無可議之處,但因黃芳彥不具有公務員的身分,難以認定他涉嫌貪汙,或追究他共犯背信等罪嫌。

檢方昨天起訴林華德、徐旭東和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財務長李冠軍,求刑二年至三年六月不等;李恆隆及前SOGO董事長賴永吉,併案高院審理。李恆隆提領禮券超過一千萬元流向不明,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