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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評論  2006-10-19 衛生署18日宣佈將大閘蟹正名為「中華絨毛蟹」,即日起禁止旅客入境攜帶,進口需附上檢驗報告,證明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中國進口的大閘蟹驚傳含有禁用的致癌物質,引發民眾食用安全疑慮;衛生署18日宣佈,即日起禁止旅客入境攜帶大閘蟹,也將大閘蟹正名為「中華絨毛蟹」,往後要進口都需要附上檢驗報告,證明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行政院衛生署連續兩年在檢驗出含有禁用的致癌抗生素,卻隱而不報。衛生署長侯勝茂今天在立法院公開道歉,強調違反資訊公開原則,並表示一定追究食品衛生處失職官員。

面對外界的質疑,衛生署強調,即日起針對大陸地區大閘蟹,將加強四項管控措施,除了立即停止旅客入境攜帶大閘蟹外,另外每批進口的大閘蟹,都強制規定必須附上檢驗報告,證明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才得以報驗,如果檢驗不符合規定,將禁止生產地業者的產品申請進口。
 
衛生署說,在進口認證措施方面,從明年1月1日起,進口商都必須附上國際認證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核發的證明文件,而為加強管控進口大閘蟹的效率,與其他種類的活蟹類做區隔,也將把大閘蟹正名為「中華絨毛蟹」,並增列進口號列以利稽查作業。

衛生署已指派副署長王秀紅調查,追究相關官員,當初為何隱而不報檢疫結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