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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評論  2009-06-01 綜所稅、房屋稅繳納本日截止 逾期超過2日將被罰款

中央社

綜所稅、房屋稅繳納本日截止 逾期超過2日將被罰款   

今天(6月1日)是報稅最後一天,國稅局將延長收件時間至晚上8:0網路申報可至晚上12:00止,如果民眾還是無法在今天以前報稅,6月3日前申報還不會被加徵滯納金。

賦稅署表示,6月2日以後才申報的逾期案件,只能採取人工申報,而且國稅局不再受理跨區收件,民眾必須親自到戶籍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或將申報書及繳稅證明書等郵寄到戶籍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而且,逾期申報案件必須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稅,不能使用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及ATM轉帳等繳稅方式。

賦稅署說明,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因此,若6月2日或3日才申報繳稅,因未超過2日,不會被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台北市國稅局提醒,採用網路報稅者,若有應檢送證明文件,完成申報後應列印「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再將相關證明文件及單據,連同該申報表一併於6月11日前寄送至國稅局。

除了綜所稅之外,房屋稅繳納期限也是今天截止,民眾申報綜所稅之餘,也別忘了要繳納房屋稅,以免逾期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