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領風騷?

 且看今朝!   

新聞評論

回首頁
大千世界
餐飲旅遊
音樂娛樂
藝術文學
運動休閒
百業達人
企業網路
學校社團
 
 
 
  » 新聞評論  2009-07-13 合議庭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

合議庭裁定前總統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

前總統陳水扁,是否繼續延押?台北地方法院13日下午公佈合議庭裁定結果,法官認為陳水扁所涉案件屬於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

本案在三度延押庭開庭之前,法界人士研判續押機會高,但在開庭後,檢方的羈押論點包括逃亡、重罪、串證等都一再重複,並舉例崔湧9千萬交保後還是逃亡,被批邏輯有問題,加上一審即將辯結,宣判時間可能在7月底或是8月初,因此在押與放之間,各有一半的機率;這幾天,綠營人士一連串的政治活動,當然也是希望能影響合議庭最後的決定。

不過,今日下午合議庭裁定結果出爐,法官認為陳水扁所犯為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逃亡的可能性還是存在,並且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且基於被告有干擾審判的一些動作,所以法官認為還有羈押的必要性,因此裁定繼續延押2個月。

本案就羈押要件而言,當初羈押陳水扁原因包括重罪等三項理由,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有一項理由即可羈押被告,由於陳水扁已延押兩次、近7個月,詰問證人部分大致完成,串證機率已相對降低,雖然檢方希望合議庭繼續延押陳水扁,但事實上合議庭仍可獨立行使指揮訴訟權,只是合議庭最終還是裁定延押。

對於外界質疑陳水扁司法人權部份?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因為法官按照每個個案,依照事實來認定,依照法律來加以裁定,認為在這個個案裡,不能用交保、限制住居或責付的其他方法,加以替代,認為有羈押的必要性,因此裁定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