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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評論  2009-09-11 扁家貪瀆案一審宣判 十三名被告各處輕重刑 黃睿靚和吳景茂夫婦判處緩刑

扁家貪瀆案一審宣判 十三被告各處輕重刑 黃睿靚和吳景茂夫婦判處緩刑 

扁家弊案世紀大審,台北地院於今天下午4:00宣判,十三名被告分別被判輕重刑。

陳水扁判無期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

吳淑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罰金3億元。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侵占公有財物判20年,褫奪公權10年。

陳致中洗錢罪判2年6個月,罰金1.5億元。

黃睿靚洗錢罪判1年8個月,罰金2億元緩刑5年。

前扁辦主任林德訓判16年,褫奪公權8年。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涉及5罪全部給予免刑。

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6年褫奪公權 3年。

力麒建設郭銓慶判刑6個月減為3個月褫奪公權1年。

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陳俊英2年緩刑5年各罰3百萬元。

蔡明哲判刑2年2個月。

蔡明杰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