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貪瀆案一審宣判 十三被告各處輕重刑 黃睿靚和吳景茂夫婦判處緩刑
扁家弊案世紀大審,台北地院於今天下午4:00宣判,十三名被告分別被判輕重刑。
陳水扁判無期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
吳淑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罰金3億元。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侵占公有財物判20年,褫奪公權10年。
陳致中洗錢罪判2年6個月,罰金1.5億元。
黃睿靚洗錢罪判1年8個月,罰金2億元緩刑5年。
前扁辦主任林德訓判16年,褫奪公權8年。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涉及5罪全部給予免刑。
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6年褫奪公權 3年。
力麒建設郭銓慶判刑6個月減為3個月褫奪公權1年。
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陳俊英2年緩刑5年各罰3百萬元。
蔡明哲判刑2年2個月。
蔡明杰判刑2年。